吕植:从源头管理野生动物利用的具体建议

       2020-01-25

《从源头管理野生动物利用的具体建议》

吕植 北京大学教授

武汉疫情让我们再次痛食恶果,全国范围内对野生动物的非法消费和贸易必须得到有效遏制,细化的切实可行的行政指令将有利于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实际操作,从而避免对人民生命安全的更大侵害和对生物多样性的巨大破坏。

可喜的是,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已经联合下发了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落实,我们在此综合一线工作人员的观察和经验,总结和补充了一些可以立即行动的具体建议,供管理和执法部门参考。冬季是食用和买卖野生动物的旺季,也是执法的最佳季节,执法行动应由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市场监督和执法部门,检疫部门联合行动:

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市场监督和执法部门,检疫部门联合行动:

立即普查所有野生动物市场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现有的交易产品是否合法。包括:

a) 是否有合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许可;

b)经营的产品与许可内容是否相符;

c)动物来源是否依据合法手续:进口的查CITES许可,猎捕的查特许猎捕证和狩猎证,养殖场的查养殖许可和种源证明;

d)是否有合法或合格的检疫手续。

以上如有任何一条的答案是否,应吊销执照,取缔经营许可,并依据管理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对所有非法经营的人员和机构追溯其贸易链条,追踪货源和销路,依法查处。

对已经发放的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进行合法性审核确认。

特许猎捕证发放后,必须做到对捕获动物的物种、数量、去向以及用途的登记、追踪、监控,建立档案和数据库,防止所获动物进入非法流通渠道。

经营利用许可证必须明确具体经营的物种,增加物种必须重新申请审核,更新许可证,杜绝一证到手一劳永逸,任意扩大经营范围的现象。一旦查实作假或违规,应吊销执照;如主管部门涉嫌包庇,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责任。

野生动物主管部门:

应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养殖场“洗白”现象,即把野外捕获的动物放到有养殖许可证的场所短暂笼养,然后进入市场。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应注销其许可证,依法惩处非法贸易,同时追究向此类养殖场发放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机构的责任。

要求野生动物养殖场必须做到信息完备和透明,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所有拥有驯养繁殖许可的机构应对其养殖动物和后代的来龙去脉建立完整的基因谱系档案。能否科学建立和维护此档案应作为许可证办理的必要资格,从而保证进入市场流通的动物不是从野外捕获的动物,只能是依法规定的人工繁育子代、或子代的后代。没有资金和实力建立此档案的机构无法证明其经营的野生动物合法,所以不具备经营资格。

加强农林部门和相关执法机构人员专业素养。一线部门应将辨识野生动物、熟知相关法律条文纳入考核体系,否则不得上岗执法。

立法:

加强对于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捕猎、驯养繁殖、经营管理。

目前,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一级和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有相对严格的管理机制。但对于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管理严重不足。果子狸、獾、刺猬等三有动物受非法捕杀、驯养繁殖以及经营非常严重。目前三有动物的捕猎证以及驯养繁殖仅需要县区级林业部门审批,建议加强对于以上权限的管理,并开放公众监督渠道。出现非法行为时,同时追究非法经营利用者和消费非法野生动物制品、食品者,以同等量刑处理,减少公共健康的安全风险

全面取缔野生动物经营的合法集贸市场。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可以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集贸市场出售。建议全面取缔野生动物经营的合法集贸市场,如果在过渡期间无法取缔的,应单独设置集贸市场,进行单独管理,避免和原有集贸市场混淆,增加监管难度。

进一步明确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在野生动物非法食用和交易中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和推诿。应对非重点保护物种的食用和贸易和消费严格规范。

立即更新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将已经濒危的物种纳入重点保护物种名录,进行更严格的保护。

监察与执法:

建议纪检监察部门深挖野生动物贸易的整条利益链,严厉打击其中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对林业、农业部门任意发放许可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于市场监管不力的执法部门进行严厉查处,对于监守自盗、消费野生动物的公务人员尤其要从重处理。公布举报电话,让公众参与监督。

应关停和打击网上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目前,仍有大量网络营销野生动物的现象,其合法性无法追溯认证和监督,更无法保证检疫安全,很容易导致公共安全事件和严重的盗猎走私活动。应暂时关闭支付通道,停止野生动物的线上交易,并研究可行的应对方案。

我国对中国乃至全球的野生动物消费一直受到诟病。今年时值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在云南举行,如果能以雷厉风行的果断态度和痛定思痛的决心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和相关管理工作,必将塑造良好的大国形象,成为领路者。

最后,关于这份呼吁以及后续的行动有任何想法、建议或者希望交流更多的细节,欢迎随时联系山水自然保护中心保护主任赵翔,18901277369,xzhao@shanshu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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