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助力昆蒙框架3030保护目标,首批中国 OECMs潜力案例征集评审结果公示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除了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之外,创新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OECMs),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外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OECMs强调探索公益治理、社区治理、共同治理等多种方式,支持民间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
因此,在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的支持下,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华泰公益基金会以及山水自然保护中心联合发起了,面向全国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OECMs中国潜力案例”征集活动。

案例征集希望能够进一步了解我国现有OECMs基本情况,挖掘国内OECMs优秀示范案例,支持陆地、内陆水域、沿海和海洋 OECMs 试点建设,推动 OECMs 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助力于我国“3030目标”的实现。
本次案例征集共收集到了来自全国的90个案例,这些案例覆盖了森林、灌丛、草地、湿地、农田、城镇、荒漠、海洋等生态系统,由政府单位、民间组织、企业、村民委员会、合作社等多种主体参与申报,包含政府治理、公益治理、社区治理、共同治理等治理类型,整体覆盖面积达到了1290km2,支持了东北虎、东北豹、华北豹、雪豹、大熊猫、林麝、中缅灰叶猴、川金丝猴、滇金丝猴、中华穿山甲、中华凤头燕鸥、青头潜鸭、黑颈鹤、黄胸鹀、平胸龟、无斑雨蛙、低斑蜻、中国鲎等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充分体现了近年来我国在就地保护和创新OECMs上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
经过初审和专家评审,结合电话沟通、材料补充、实地探访等工作,本次案例征集共产生46个入围案例,其中包括12个典型案例。现将入围案例公示如下,公示日期为10月15日到10月23日,期间如果有任何问题,欢迎发送邮件至weichunyue@shanshui.org。
中国潜力OECMs典型案例名单
序号 |
案例名称 |
1 |
宝山石头城传统山地生态文化农耕系统社区保护地 |
2 |
北京大学校园自然保护小区 |
3 |
北京市京西林场 |
4 |
北京温榆河公园 |
5 |
山西和顺蚂蚁森林(华北豹)公益保护地 |
6 |
江苏如东滨海村潮间带滩涂渔业可持续管理和候鸟栖息地保护 |
7 |
金海湿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 |
8 |
南仁萨勇滇金丝猴保护地 |
9 |
上海迪士尼度假区星愿公园 |
10 |
汪清大东沟东北虎豹保护地 |
11 |
乌禽嶂中华穿山甲保护地 |
12 |
武汉豹澥湖青头潜鸭及多种鸟类重要栖息地保护 |
*根据首字母排序
中国潜力OECMs入围案例名单
序号 |
案例名称 |
1 |
巴美滇金丝猴公益保护地 |
2 |
北港岛滨海湿地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
3 |
朝阳村左溪河流域自然保护小区 |
4 |
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苏6区自主贡献型生物多样性保护地 |
5 |
成都云桥水源湿地护理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 |
6 |
广汽丰田生态园 |
7 |
广西渠楠社区保护地多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案例 |
8 |
河上乡自然保育管理计划 |
9 |
华南农业大学(天河五山校部) |
10 |
基于连江四母屿群岛的燕鸥保育项目 |
11 |
“江河荟浙江翠”寺坞岭自然地 |
12 |
乐东县莺歌海新村保护地 |
13 |
马影湖社区公益保护地 |
14 |
孟连黑山保护地 |
15 |
密云水库流域小漕村鸟类栖息地 |
16 |
乃朗谷自然保护小区 |
17 |
南京奥体中心近自然绿地 |
18 |
平武县福寿自然保护小区 |
19 |
青山村水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地 |
20 |
若尔盖牧民为主体的草原生态修复与保护 |
21 |
神农架太阳坪社会公益保护地 |
22 |
苏典傈僳族乡天行长臂猿社区保护地 |
23 |
桃花源雪岭社会公益型自然保护地 |
24 |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曼远村竜山保护与修复 |
25 |
香格里拉高山植物园自然植被区 |
26 |
小毛驴市民农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项目 |
27 |
南京红山动物园无斑雨蛙保护农田 |
28 |
蚂蚁森林云龙五宝山滇金丝猴公益保护地 |
29 |
云南芒坝“鹦鹉寨”—大紫胸鹦鹉重要栖息地 |
30 |
云南芒市芒杏河中缅灰叶猴公益保护地 |
31 |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布朗族社区“竜山”自然圣境保护 |
32 |
章湾荡小微湿地群 |
33 |
浙江杭州余杭北湖湿地候鸟重要栖息地 |
34 |
苏州昆山阳澄湖悦丰岛有机农场 |
*根据首字母排序
感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国家公园研究院、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IUCN中国代表处/OECM中国专家组、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武汉光谷山水公益基金会等合作伙伴的支持,以及诸位专家评委专业且热情满满的工作。
此次征集、评审的入围案例、典型案例也计划在即将召开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六次会议(COP16)有关边会等平台发布,通过广泛传播,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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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赵翔
排版/庞婧怡、赵博雅
*本文来自山水自然保护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和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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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Other Effective 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简称OECMs)是一种自然保护的途径。近年来,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舞台上,OECMs成为一个新兴的重要议题,并日益得到重视,被普遍认为是能够大幅增加陆地和海洋受保护面积以实现“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新型保护工具。201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次缔约方大会(COP10)在“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中首次提出应借由其来共同保护生态重点区域。2022年底,《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二阶段会议通过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其中目标3明确提出了通过自然保护地、OECMs和适用情况下承认土著和传统领地,确保在2030年能够有效完成“3030目标”。但由于自然保护地面积有限,作为对自然保护地的重要补足,OECMs受到全球的普遍关注,世界各国也已经开展了诸多相关工作。在中国推行建立OECMs不仅是推动生物多样性主流化的重要路径,也是中国展现在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领导力、从参与者转变为引领者的关键内容。